第104章 宣判(1 / 2)

其实摩托车是罗克借给罗成的。

他租住的房子在罗成隔壁,但他比罗成有钱,无他,只是因为他有父母,父母给着生活费呢。

他头天溜完冰,晚上和两个散毒妹干了一整夜,白天的时候脑子还处于亢奋状态,直到下午的时候,才有了困意,正想睡一觉,却没想到来活了。

他带着罗成,脑子浑浑噩噩的去要完账回来,忍着撸多了导致的前列腺炎又撸了一发,刚准备睡觉,就听到敲门声。

是罗成来借摩托车,他也没多问,随手就把车钥匙丢给了他。

等到他一觉睡醒,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,摩托车钥匙已经搁在桌子上,而罗成,已经不见踪影。

他也没有多想,又混了一个月,直到这天晚上,他刚回到出租屋,就被四个便装大汉按在地上,为首一人冷冷问,“是罗克吗?”

执法记录仪闪着红色的光芒,他茫然的点点头。

“楼下那辆山寨巧格摩托车是你的吗?”

“是......是。”罗克不明所以。

为首一人从裤兜里掏出黑皮警官证,展开给罗克看了一下,金属警徽泛着寒芒,“刑警队的,我叫陈自强,这是我的证件,有点情况需要你配合调查,跟我们走一趟吧!”

说完,手铐“咔吧”一声就砸在了罗克胳膊上。

罗克被带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的审讯室,坐在了铁质的审讯椅上。

审讯桌上坐着两个便装汉子,冷冷的问:“8月20日晚上,你在哪里,在干什么?”

罗克懵了,一个月前?那自己哪记得清。

“就是你带着罗成去小罗村要账那一天!”

罗克瞬间想起来了,“那天......晚上我一直在家睡觉,睡到了第二天晚上。”

“你一个人?一人能给你证明吗?”

“没......没,就我自己。”罗克懵了,我一个人在家睡觉谁能给我证明?

审讯的人对视了一下,交换了眼色,然后出去了一个人。

很快那人就回来了,戴着手套提着一把匕首,随手丢在了罗克面前,“这把匕首你认识吗?”

罗克拿起匕首,仔细观看,上面还有干涸的暗红色血迹,看样是把凶器,他摇摇头,“不认识,没见过。”

审讯的人没有多说,拿起匕首就走了。

不大会儿,那人又回来,手里拿着一沓儿纸,扔在罗克面前,“签字。”

罗克拿起一看, 是审讯笔录。

他翻看一下,摸不着头脑,这都不是自己说过的话啊!

第二天一早,看不出伤痕却精神萎靡奄奄一息的罗克,被送往宁零县看守所,正式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刑事拘留。

笔录和刑拘通知书上签着他的名,按着鲜红色的手印。

案件从此走上了快车道,死者身份也被核实,按流程通知了死者家属。

检察院按照正常流程批捕,然后报上级检察院,由玄商市人民检察院向玄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法院很快开庭审理此案,宁零县司法局出于人道主义给嫌疑人罗克指派了免费的援助律师。

检察机关当庭出具了完整的证据链,其中包括证人证言,执法记录仪视频,嫌疑人认罪的笔录,笔录包含嫌疑人罗克交代的具体犯罪过程。凶器的指纹比对结果,以及小罗村村口的监控。

甚至还有廉租房楼下便利店的监控,监控显示这辆巧格摩托车作案以后,确实回到了罗克租住的廉租房,虽未明确拍到凶手面貌,但是根据已有证据,足以证明该驾驶人就是嫌疑人罗克。

律师全程低着头看手机,嫌疑人罗克精神萎靡,眼睛红肿。

最后,秃顶的公诉检察官一脸正气,语气严肃的发表意见,被告人